區級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 ? ?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轄區社會組織工作實際,現就2022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凡在2022年7月1日前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均應參加年度檢查。
二、年檢時間
(一)線上填報時間: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填報后5個工作日內,查看線上初審意見。
(二)紙質資料報送時間:2023年3月1日至5月10日。
三、年檢內容和重點? ? ? ? ? ? ? ??
主要包括社會組織基本情況、內部建設情況、黨組織建設情況、業務活動情況、財務管理情況、人員管理情況、參與社會服務情況、接受監督管理情況等,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活動,遵紀守法;是否服從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有無違法違規行為等。
(二)審批事項。登記、備案、核準事項履行相關手續情況。
(三)內部建設。包括是否具備專職工作人員、固定的住所、獨立銀行賬戶、注冊資金(開辦資金)等設立時的基本條件;組織機構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章程規定履行職權;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信息公開規定要求并接受社會監督等。? ? ? ? ? ?
(四)業務活動開展。包括落實年度工作計劃情況,是否存在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以及亂評比、亂收費等情況。
(五)財務狀況和資金來源使用。包括是否存在未按《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獨立核算情形;資金來源及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特別是有無抽逃注冊資金(開辦資金)或侵占、私分、挪用社會組織資產等違法情形。
(六)從業人員。是否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落實勞動用工制度等。
(七)黨建工作開展。是否按要求成立社會組織黨支部,是否有獨立的支部陣地,黨員基本信息是否健全,支部活動開展、教育培訓學習、發揮作用情況。
(八)作用發揮。包括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積極開展工作的情況;在提供公共服務和參與社會管理中發揮作用的情況,主要包括參與公益慈善和鄉村振興等方面的情況,特別是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
(九)整改落實。2022年度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整改情況。
(十)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
四、年檢方法步驟
全區2022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依托社會組織法人庫開展,?采取線上填報、審核的形式(http://org.saxmz.gov.cn/web)。
1.年檢單位填報。線上填報《年度工作報告書》、《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登記表》。
2.民政部門初審。線上資料填報提交后,民政部門線上初審并反饋情況。
3.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線上初審通過后,社會組織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將通過審查的《年檢報告書》及相關資料報業務主管單位并出具年檢意見。
4.登記管理機關審核。社會組織應在2023年5月15日前,向區民政局報送以下資料,由區民政局進行最終結論的審定。
(1)《年檢報告書》(必須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并蓋章)3份;
(2)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復印件1份;
(3)2022年12月31日的銀行對賬單;
(4)財務審計報告原件1份
(5)社會團體會費收據領購簿及未審核過的會費票據(未使用完的也須接受檢查);
(6)名稱不符合規定或業務范圍不準確的,需提交變更名稱或業務范圍的材料;
(7)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
(8)黨建材料;
(9)上年度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整改情況報告;
(10)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5.抽查檢查。按照有關要求,區民政局對區級社會組織開展30%抽查。通過實地勘驗的方式,對被抽查社會組織的辦公場所、年度報告、信息公開、內部治理、財務狀況,黨組織建設以及業務活動等有關資料進行實地檢查、查勘。
6.出具年檢結論。經嚴查核實,對年檢合格、基本合格的,由區民政局在年度檢查報告書和登記證書正、副本上加蓋年檢合格或基本合格印鑒;不合格的,予以告知,并責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查處。年檢結果,依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在政府網站及有關媒體進行公示。
五、年檢結論和標準
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社會組織符合下列情形的,確定為年檢合格。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
2、依照章程開展活動,無違法違紀行為;
3、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財務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及時辦理有關變更登記及機構設置備案手續;
5、重視并積極開展黨建工作;
6、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疫情防控工作:
7、在規定時間內年檢;
8、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意見為年檢合格;
9、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信息披露規范。
(二)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輕微的,確定為年檢基本合格,情節嚴重的,確定為年檢不合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
2.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
3.本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規定進行活動的;超章程范圍開展或重大活動不報告、參與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的;
4.無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動場所的;
5.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或者不按規定召開理事會、會員大會;
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或年檢的;
7.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和申報公益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未規范進行信息披露的;
8.現有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
9.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
10.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11.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12.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的。
“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區民政局將按照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為三個月,整改期結束后,社會組織應當向區民政局報送整改報告,由區民政局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對“年檢不合格”的社會團體,區民政局將根據情況,責令其在整改期間停止活動,并封存其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對拒不參加年度檢查、整改未通過和在年檢中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社會組織,區民政局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查處。其中,對1年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給予警告;對連續兩年以上不參加年檢或兩年年檢不合格的,給予撤銷。同時,依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第60號令)第十一條、第十五條之規定,年檢不合格單位將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六、相關要求
(一)接受年檢是社會組織的法定義務,各社會組織要高度重視,認真梳理匯總2022年度工作情況、做好上年度信息填報及2023年度工作計劃,確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按時報送年檢相關材料。對虛假填報年度檢查材料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二)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要及時通知所主管的社會組織參加年檢工作,并指導及督促其按規定要求和期限填報年檢材料,對年檢材料內容進行審查并出具相關意見。?
聯系人及電話: 李方???33822990?? ??? ? ? ? ?
? ? 年檢受理地址:咸陽市人民東路41號國棉一廠內西北一棉社區樓二樓渭城區社區建設和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 ? ?附件:渭城區2022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工作參檢單位名單.doc
?????????????????????????????????????????????????????咸陽市渭城區民政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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